温情司法暖人心,致谢检察赠锦旗
时间:2022-07-05
来源:龙沙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美琳
录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
审核: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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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论如何要表达感谢,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们,你们心系老百姓,认真办案、公正执法,切身为我们着想。”2022年7月4日,一起妨害公务案的被不起诉人王刚(化名)拿着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来到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长和办案检察官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被不起诉人王刚涉嫌妨害公务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经承办检察官赵丽娟全面审查案件,发现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精神状态存在问题的王红(化名,系王刚妹妹)执法粗暴,王刚在场看到后情绪激动用手打了民警面部一拳。
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清王刚在实施殴打行为后的具体表现,并依法对王刚进行了全面的社会调查评估,综合全案证据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鉴于王刚在被制止后未继续实施殴打行为,犯罪情节轻微,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提出了拟对王刚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并组织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参会各方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对王刚作出不起诉决定。
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太德表示“一面锦旗就是一片民心,也是一份肯定,它凝聚着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龙沙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关乎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懿楠向王刚诚恳地说道:“在照顾王红方面有什么困难,是否需要医疗,有困难可以和我们讲,我们将努力解决当事人的烦心事、揪心事。”
多年来,龙沙区检察院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精益求精办好每一起案件,将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贯穿办案始终,用实际行动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真真切切的温度。锦旗上的“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正是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一直的信仰和价值追求,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龙沙院将继续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活动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厚植检察为民情怀、依法能动创新履职,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彰显检察担当。
被不起诉人王刚涉嫌妨害公务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经承办检察官赵丽娟全面审查案件,发现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精神状态存在问题的王红(化名,系王刚妹妹)执法粗暴,王刚在场看到后情绪激动用手打了民警面部一拳。
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清王刚在实施殴打行为后的具体表现,并依法对王刚进行了全面的社会调查评估,综合全案证据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鉴于王刚在被制止后未继续实施殴打行为,犯罪情节轻微,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提出了拟对王刚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并组织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参会各方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对王刚作出不起诉决定。
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太德表示“一面锦旗就是一片民心,也是一份肯定,它凝聚着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龙沙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关乎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懿楠向王刚诚恳地说道:“在照顾王红方面有什么困难,是否需要医疗,有困难可以和我们讲,我们将努力解决当事人的烦心事、揪心事。”
多年来,龙沙区检察院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精益求精办好每一起案件,将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贯穿办案始终,用实际行动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真真切切的温度。锦旗上的“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正是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一直的信仰和价值追求,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龙沙院将继续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活动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厚植检察为民情怀、依法能动创新履职,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彰显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