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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电梯安全隐患 龙沙区检察院开展

“电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时间:2021-07-16

来源:龙沙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晨晨

录入:侯禹岐

审核: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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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已经成为公共场所、物业配套建设当中最重要的设施设备,越来越普遍存在于我们生产、生活当中,为我们的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然而电梯年检维修不及时、保养不到位,使用不规范等等问题,致使电梯安全像一枚定时炸弹伴随着广大人民群众。近年来,电梯“吃人”、“坠楼”等安全事故频发,巨大的安全隐患极易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伤害。
        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隐患,龙沙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和《黑龙江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来到辖区内的商场、小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20余部电梯进行了专项“体检”。通过调查发现,部分电梯存在电梯年检过期、应急电话无人接听、无安全警示标识、维护保养记录不全未公示等问题。对于调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通过照相、摄像、向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和维护责任的使用单位人员制作了询问笔录,固定了相关证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办案组人员在向市院汇报后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运行安全加强监管,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特种设备运营情况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电梯运营单位对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整改,对超期未检电梯进行检测,并针对诉前检察建议建立健全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法治宣传力度等提高电梯监管水平的长效工作措施,切实保障电梯使用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存在的问题迅速研究了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所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后向龙沙区检察院提交了整改报告。
        下一步,龙沙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问题整改,通过定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等方式,与相关监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消除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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