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在行动,龙沙区检察院严防未成年人“右美沙芬”类药成瘾
时间: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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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沙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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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非法拘禁案时,发现处方止咳药“右美沙芬(全称氢溴酸右美沙芬)”,俗称“美沙片”被未成年人滥用,该类药品具有抑制神经中枢的作用,大量长期服用会产生精神混乱、兴奋、视觉幻觉、醉酒样等成瘾性表现,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进而诱发违法犯罪或者遭受侵害。
龙沙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涉案药企未凭处方销售该类处方药,导致未成年人无处方随意购买按处方药管理的药品并滥用。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杜绝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的风险,本院针对辖区零售药企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的情况,向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处方药违规出售情况开展排查整治。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对辖区药企右美沙芬类药品的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对涉案药企进行查处并责令整改,同时制定了严格的管控制度,有效治理行业乱象问题。
近日,龙沙区检察院对检察建议制发后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回访工作。龙沙区检察院联合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右美沙芬”类易滥用药品专项检查行动。联合检查组实地走访辖区内多家药店,详细查看了零售药店内右美沙芬类药品陈列区域,调取右美沙芬药品进、销原始数据,核对留存处方,现场向药店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右美沙芬药品的购入、销售情况。经检查,现药品零售企业已严格按照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落实成瘾处方药管理和销售,落实处方实名登记。同时,检查组还督促零售药店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大量、多次购买右美沙芬超过正常医疗需求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切实做好管控药品和特殊药品的限购工作和实名登记,防止出现药物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
下一步,龙沙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成瘾药品监管合力,加大对“右美沙芬”类药品的监管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建立长效防控机制,实现融合式司法保护,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用药安全。
右美沙芬,全称氢溴酸右美沙芬,一种具有镇咳效果的右旋性吗啡衍生物,大量服用右美沙芬易产生暴躁不安,兴奋冲动、醉酒等表现,具有一定的成瘾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2024年5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将右美沙芬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未成年人滥用此类药物,会损害其身心健康,易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