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时间:2021-10-20
来源:龙沙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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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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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结构:
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孙太德 2347999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闫宪东 2332818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程懿楠 2348777
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 辉 2338887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王 洋 2336669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玉国 2336000
中层结构:
第一检察部:
副主任 李恩珠 2332919
副主任 赵丽娟 2337388
第二检察部 :
主任 郭洪峰 2347599
副主任 王 斌 2346677
第三检察部:
主任 周薇 2331898
副主任 孙凯军 2345277
第四检察部:
主任 张萍 2337099
第五检察部:
主任 侯禹歧 2347699
副主任 訾丽 2347699
综合业务部:
主任 吴松梅 2346111
副主任 董玉秋 2422000
副主任 李冬辉 2345799
办公室:
主任 杨长林 2346789
副主任 吴喆 2333818
副主任 于浩楠 2347555
政治部:
副主任 杨凯 2334688
内设机构:
(一)第一检察部。负责普通、重大刑事案件(除职务犯罪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以外的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开展帮教和预防未成年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刑罚执行等诉讼监督。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二)第二检察部。负责对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三检察部。负责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对社区矫正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罪犯又犯罪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负责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承办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五)第五检察部。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六)综合业务部。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
(七)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八)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开展检察宣传、意识形态和检察文化工作,管理新媒体。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机关党群工作。管理司法警察工作和检察室工作。
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孙太德 2347999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闫宪东 2332818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程懿楠 2348777
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 辉 2338887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王 洋 2336669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玉国 2336000
中层结构:
第一检察部:
副主任 李恩珠 2332919
副主任 赵丽娟 2337388
第二检察部 :
主任 郭洪峰 2347599
副主任 王 斌 2346677
第三检察部:
主任 周薇 2331898
副主任 孙凯军 2345277
第四检察部:
主任 张萍 2337099
第五检察部:
主任 侯禹歧 2347699
副主任 訾丽 2347699
综合业务部:
主任 吴松梅 2346111
副主任 董玉秋 2422000
副主任 李冬辉 2345799
办公室:
主任 杨长林 2346789
副主任 吴喆 2333818
副主任 于浩楠 2347555
政治部:
副主任 杨凯 2334688
内设机构:
(一)第一检察部。负责普通、重大刑事案件(除职务犯罪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以外的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开展帮教和预防未成年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刑罚执行等诉讼监督。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二)第二检察部。负责对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三检察部。负责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对社区矫正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罪犯又犯罪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负责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承办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五)第五检察部。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六)综合业务部。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
(七)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八)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开展检察宣传、意识形态和检察文化工作,管理新媒体。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机关党群工作。管理司法警察工作和检察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