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报告--王丽
时间:2018-12-14
来源:龙沙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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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市院业务处指导下,我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理念,坚持“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能定位,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进民行工作的开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6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3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现将本人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觉悟,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
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社会矛盾的转化,适应新时代民行检察工作的转型升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保障人民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担负起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使命。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民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更好地做好民行检察工作,我带领全科干警一起学习新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们请市检察院行政处处长来院,为全区各个行政执法单位讲解公益诉讼方面知识;在百货大楼、中环广场做宣传,还座客齐齐哈尔市广播电台,通过广播向全市人民宣讲公益诉讼知识,解答听众的提问,我们还在检务大厅设立公益诉讼案件受理窗口,在大民检察联络室设立接待站,先后与区5个行政执法单位签署了《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与区监察委员会签署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监督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为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
三、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今年是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民行检察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监督职能更加突出。高检院在全国“十四检”提出的“检察监督体系”五项机制中,民行检察占据二项,因此,我们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官权力大了,同时责任也大了,但我们应清楚认识到,权力仍然来自于检察长的授权,要正确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管理的关系。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树立勇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理念。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民行检察工作的意义和价值。
四、加强审判、执行违法行为监督力度,维护法律权威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司法机关办案的焦点,除了一些案件是被执行人不配合外,还有些案件是由于办案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执法理念,对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今年,我们办理了25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案件,4件执行行为违法案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后,得到法院充分重视并处理。
五、拓展监督领域,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我们把支持起诉工作作为加强民行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积极、稳妥的办理支持起诉案件。目前已经办理3件支持未成年人起诉要求抚养费的案件。1件农民工索要劳务费案件。
六、加强廉洁自律,秉公办案不徇私
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遵守高检院严肃纪律作风的“15条禁令”等法规文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自己。生活上按照“先做人,再做事”的原则,言于律己,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干净办事,清白做人,让个人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不讲排场,不比阔。生活中低调做人,谦虚做事,把好廉洁自律关。办案中,坚持秉公办案,不利用职权或工作关系为他人谋取私利。在办理李某某申请监督案件中,被申请人通过各种关系多次找我,并以各种理由多次约我并送礼,均被我拒绝。我深知,我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作为一名检察官,应该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应当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才能不负党的重托。
一年来的工作、学习虽然圆满完成了,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缺少创新意识,总认为领导交办的事完成了,就满足了,缺乏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勤于思考能力差,做事不愿思考,今后应加强学习,全面提升素质;三是作为部门领导,对科里工作纪律要求不严,养成了懒散的作风,亟待加强解决。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一、提高政治觉悟,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
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社会矛盾的转化,适应新时代民行检察工作的转型升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保障人民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担负起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使命。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民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更好地做好民行检察工作,我带领全科干警一起学习新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们请市检察院行政处处长来院,为全区各个行政执法单位讲解公益诉讼方面知识;在百货大楼、中环广场做宣传,还座客齐齐哈尔市广播电台,通过广播向全市人民宣讲公益诉讼知识,解答听众的提问,我们还在检务大厅设立公益诉讼案件受理窗口,在大民检察联络室设立接待站,先后与区5个行政执法单位签署了《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与区监察委员会签署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监督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为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
三、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今年是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民行检察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监督职能更加突出。高检院在全国“十四检”提出的“检察监督体系”五项机制中,民行检察占据二项,因此,我们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官权力大了,同时责任也大了,但我们应清楚认识到,权力仍然来自于检察长的授权,要正确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管理的关系。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树立勇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理念。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民行检察工作的意义和价值。
四、加强审判、执行违法行为监督力度,维护法律权威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司法机关办案的焦点,除了一些案件是被执行人不配合外,还有些案件是由于办案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执法理念,对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今年,我们办理了25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案件,4件执行行为违法案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后,得到法院充分重视并处理。
五、拓展监督领域,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我们把支持起诉工作作为加强民行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积极、稳妥的办理支持起诉案件。目前已经办理3件支持未成年人起诉要求抚养费的案件。1件农民工索要劳务费案件。
六、加强廉洁自律,秉公办案不徇私
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遵守高检院严肃纪律作风的“15条禁令”等法规文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自己。生活上按照“先做人,再做事”的原则,言于律己,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干净办事,清白做人,让个人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不讲排场,不比阔。生活中低调做人,谦虚做事,把好廉洁自律关。办案中,坚持秉公办案,不利用职权或工作关系为他人谋取私利。在办理李某某申请监督案件中,被申请人通过各种关系多次找我,并以各种理由多次约我并送礼,均被我拒绝。我深知,我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作为一名检察官,应该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应当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才能不负党的重托。
一年来的工作、学习虽然圆满完成了,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缺少创新意识,总认为领导交办的事完成了,就满足了,缺乏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勤于思考能力差,做事不愿思考,今后应加强学习,全面提升素质;三是作为部门领导,对科里工作纪律要求不严,养成了懒散的作风,亟待加强解决。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