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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二哥”摇身一变成“牛魔王”?

怎么回事,一起看看!

时间:2021-01-21

来源:龙沙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晨晨

录入:邢祥钰

审核: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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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齐哈尔烤肉全国闻名,家乡红人沈腾也请股神“拉菲特”吃到了齐齐哈尔BBQ,支个炭锅,来点烤肉,串点小串儿,是鹤城人最爱的美食。可你知道吗?你想吃的牛肉可能已经不是那个么味儿了,黑心商家为了降低成本,买来老猪肉加工制作成假牛肉,“猪二哥”摇身一变成“牛魔王”,到底是怎么回事,小编带你看看被盯上的“商机”——
【念起的“生意经”】
        “微商”是个新职业,已经广泛走进百姓生活中,商家通过微信朋友圈或建立微信群发布商品信息,将销售渠道拓展到线上,极大的方便了百姓,也使得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为了争夺客源、拓宽销路一些黑心商家竟打起了歪主意。“猪肉价格远低于牛肉价格,如果以猪肉冒充牛肉来卖,利润岂不更大?于是我决定试一试。”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黑心商贩念起了自己的“生意经”。于是,利用疫情这个大家都出不了门的特殊时期,从一个经营者变成一个制贩团伙,在这条犯罪路上越走越远......
【“秘制”的“牛”肉】
        肉和牛肉色泽不一样、口感也差很多,要怎么能做才能更逼真,要说这帮商贩真是煞费了苦心。先是在网上学,再是实际研究提取,还得找人观色尝试口感,一遍一遍熬、一次一次试。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为使老猪肉在颜色、口味上更加接近牛肉,要先将猪肉上的肥肉剃掉留下红肉,再把牛油、牛肉香精、红曲米等添加剂拌进去,经过腌煮后烧制入味,就这样生生的变成他们“秘制”的“牛”肉,最后塑封装袋,一气呵成,如此的聪明,咋不升天呢!
【便宜的“冒牌货”】
        “牛肉”已经“秘制”出来了,这样没有质检的肉品肯定流入不了市场,那怎么销售是个关键。思前想后,商贩的目光盯上了微信,假作坊摇身一变成了真店铺,该团伙通过微信朋友圈的方式公开进行售卖且送货上门。同样的牛肉我们更便宜,你还不知道我们的地址,这样既能赚钱又不暴露自己,两全其美的事全让黑商贩想到了。犯罪团伙还为了避免买家怀疑,多次解释该牛是摔死、挤死等意外死亡的,所以价格要低于其他商家,仅半年时间销售数量多达7万余斤,流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富裕县、泰来县等地,销售金额达一百余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赵某、李某已于2020年12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案。目前,已向龙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市场上有些食品会以打折、处理等名义贱卖,这样的食品能够吸引很多人的目光,但食品质量却是缺乏保障的,在这个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检察官也希望大家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1.  正规渠道!在购买食品的时候,要选择正规渠道或有资质、有影响的商家;
  2. 货比三家!掌握市场价格和上下浮动,莫因贪小便宜而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3. 索要小票!即便是通过网络购买,也不要放松警惕,叮嘱商家提供出货小票;
  4. 赶紧举报!在色泽和口感上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留好证据拨打12315或送到质检部门,法治时代要拿起法律武器呀。
        在当今信息更迭时代,网络销售不是法外之地,制假、售假,查你没商量!
【法条链接】
        用猪肉冒充牛肉,属于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根据其轻重程度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或者《刑法》进行处罚。
  1. 对于故意销售假牛肉且数额较小(金额低于5万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 对于销售额超过5万的,就违反了《刑法》,如果超过5万不到20万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 对于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5. 对于更严重的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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