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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

时间:2018-12-14

来源:龙沙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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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加强党员道德修养,提高党员规矩意识,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及区委的要求部署,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成果,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度活动。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强化党员干警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目的,严肃党纪,警钟长鸣,使广大党员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和重大举措,是加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的内在需要和本质要求,是新形势下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水平、从根本上保证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党中央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在检察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坚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紧密结合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等检察工作实际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实际,突出检察特色,认真谋划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准确把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目标要求。全院党员干警要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牢牢坚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原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名党员。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针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要发挥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创造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三、主要内容
      (一)学党章党规,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认真学习党章,逐条逐句通读,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党的性质、宗旨,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牢记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牢记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保持共产党员应有的修养和觉悟。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高远情怀,汲取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重点掌握与履职尽责紧密相关的规定要求,提高做好党员干部所必需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学系列讲话,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选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正》,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着力增强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坚定性有效性。要将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历史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党组成员还要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高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三)做合格党员,努力以知促行,自觉规范言行。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树立法律监督权威,争当坚定检察工作政治方向的表率、抓重点破难点推进工作发展的表率、提升检察业务素能的表率、文明规范司法的表率、打造和提升检察品牌的表率、严守纪律保持良好作风的表率。
        四、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坚定理想信念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精神空虚迷茫,甚至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信仰宗教等问题。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牢记党的历史使命,坚守党的信仰信念,把正确的理想追求转化为行动的力量,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
        (二)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不辨是非,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牢记党员身份,加强党性锻炼,听党话、跟党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强化党的宗旨意识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宗旨观念淡薄,为经济发展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欠缺,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律己不严、知行脱节,讲奉献、讲公德、讲诚信不够,甚至价值取向扭曲、道德行为失范,情趣低俗、贪图享乐等问题。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切实加强道德修养,崇德向善、注重自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要进一步用自身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群众。
        (五)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精神不振、作风懈怠,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敷衍应付、逃避责任等问题。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工作。要进一步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负责,坚持求真务实、按规律办事,树立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党员意识、先进意识、模范意识不强,工作得过且过、消极懈怠,不主动,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困难面前躲着走,不讲奉献,只顾索取等问题。
        (七)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检察人员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素质能力不适应,尤其是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领域知识欠缺;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程序违法、处理不公;对法律赋予的非法证据排除、诉讼违法行为审查纠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履行还不到位;有的不严格执行或规避指定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律师执行权利保障等法律规定。
        五、方法措施
       (一)围绕专题开展学习讨论。1、学习讨论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推进计划,对学习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要紧紧围绕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条主线,组织党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开展“讲理想,守信念,遵章守纪,知行合一”、“勇担当、善作为,找差距、促发展”等专题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举行党章党规知识测试,确保学得深入、议得透彻。看自己在新任务新考验面前,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2、学习讨论形式: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在抓好自学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把理论学习和典型学习结合起来,在努力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的基础上,学习身边优秀榜样,使全体党员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把制度学习和实践学习结合起来。
      (二)创新方式讲党课。党支部要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要从振奋精神、坚定信念和增强宗旨意识的角度出发,紧密结合实际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向广大党员推送“微电影、警示录”。“七一”前后,党支部,安排一次主题党课,并积极参加全市“十佳”主题党课和优秀主题党课评选。
      (三)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前,要通过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把问题摸清找准;会上,要突出主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好带头作用;会后,要列出支部班子及成员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向本支部全体党员和本单位职工群众公开,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指出问题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五)积极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结合不同岗位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履职尽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把党员标准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扎实有效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地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
       (六)扎实开展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活动。认真抓好院领导联系基层、依托检察联络室、控申接待联系群众等制度的贯彻落实,走进机关、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乡镇、走进学校。一方面,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另一方面,把为基层办实事和为群众解难题作为工作重心,精准聚焦发力,提供便捷服务,让群众感到检察官就在身边,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检察工作更加“接地气”。尤其要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更好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选树先进典型作标杆。要充分运用正面典型激励引导,加大先进典型选树、推广和学习力度。教育引导党员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选树一批身边优秀党员典型,大力弘扬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八)开展党建理论研讨及主题演讲活动。按照高检院、省院机关党委《关于开展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理论研讨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积极撰写研讨文章,上报省院、市院进行评选。适时组织举办检察机关“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检徽在心中”主题演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院党组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小组。
        组  长  郝双春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  刘宝德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闫宪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马  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崔德林  控申科科长
        吴松梅  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长林  办公室主任
        王  丽  民行科科长
        辛永前  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
         郭洪峰  公诉科科长
         王玉国  侦查监督科科长
         王贯天  检察技术科负责人
         王  洋  政工科长
         张  萍  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领导小组要把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亲自抓,支部书记要具体抓,强化指导和把关作用,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政工科负责安排部署、组织推动、督查指导、推进交流等具体工作。要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扎实、细致、到位。
        七、保障措施
      (一)要坚持领导带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是学习教育的参与者组织者,也是学习教育的引领者示范者。要以更严更高的标准,组织抓好党员学习讨论、接受教育、参加评议、查摆解决问题等各工作。班子成员要抓好重点课目学习,开好民主生活会,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抓落实。领导干部要以高于普通党员的要求,从主要领导做起,查在前面、深学一层,干在前面、多做一点,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
      (二)要坚持全员参与。每名党员干警要积极参与到学习教育中去,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学习和教育整改,践行先锋标准。要把党员干警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态度、学习力度、学习深度作为选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长期化。
      (三)要坚持促进工作。要将学习教育紧密融入到推进检察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当中,精心谋划、精细落实,努力推进工作创新发展。要把检察工作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确保检察工作与大局同频共振。要把牢政治方向,保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基本标尺,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增强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可度。
      (四)要坚持宣传报道。要高度重视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宣传报道,利用各类媒体、检察专线网和“两微一端”等载体,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开展学习教育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宣传一批在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检察机关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要坚持督导检查。政工部门要注重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安排,加强对全体党员干警的指导,在学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确保内容实、方式新、效果好。纪检部门要加大对学习教育的监督检查,定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党员干警真学、真知、真做,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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