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 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07-14
来源:龙沙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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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案件比为1:1.0538,同比下降31.9%,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办案质量稳步提高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人,同比上升52.38%;不捕19人,同比上升137.5%,不捕率37.25%,同比增加10.58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172人,同比上升3.61%;决定不起诉25人,同比下降43.18%,不起诉率13.13%;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46.15%。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91人,同比下降3.2%;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20人,同比上升100%;排在第三位的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10人,同比上升900%。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1人(妨害安全驾驶罪1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6.46%;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6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63人,占提出总数的100%,同比增加41.7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9.39%。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17件,同比上升6.2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7件,占监督数的100%,与去年同期持平。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件,同比下降58.3%;已纠正4件,监督采纳率80%。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件次,同比上升70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7件,占提出纠正数的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人,同比上升300%;同期已纠正3人,纠正率100%。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2人,同比上升200%;同期已纠正2人,纠正率100%。
二、民事检察办案力度不断加大,案件质量总体平稳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同比上升2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上升100%,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上升400%。法院同期采纳4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三)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同比上升100%。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支持起诉4件,同比上升100%。
三、行政检察办案规模提升,案件质量总体平稳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300%。法院同期采纳3件,占提出数的100%。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上升300%。法院同期采纳2件,占提出数的50%。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大幅上升,法院支持率进一步提高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同比上升325%。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2件,占立案总数的5.9%,同比减少6.6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32件,占立案总数的94.1%,同比增加6.6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28件,同比上升2700%。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7.1%;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6件,占92.9%。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15件为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6件为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5件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其他领域案件2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6月,对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件;判决支持1件,占裁判案件的100%。
五、涉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力度加大,成效显著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人,同比上升300%。
不捕1人,同比上升100%。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人,同比上升200%,不起诉1人,同比上升100%。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人,同比上升20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人,同比上升80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回访10次、心理疏导3次、家庭教育指导5次;开展社会调查及委托调查6次;开展法治巡讲10次;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移交控申部门2件,已同意救助1件;委托救助异地协作1件,共同帮助未成年人重返学校。依托“未检+公益诉讼”新模式,持续跟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行动,共同构筑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检察长带领干警走进齐齐哈尔市培智学校,开展“让折翼天使不再孤单”主题捐赠,为保障残障儿童贡献检察力量。六一儿童节前夕,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集合更多的力量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让法律的温度在未成年人中得到传递。
六、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27件,同比上升22.7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助推法治更暖民心。
七、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服务发展成效显著
(一)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涉众金融犯罪2人,同比上升200%,保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4件,同比上升100%;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6件,同比上升500%。
(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1人,同比上升100%。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后,检察长带案回访,帮助解决企业发展困难,检察官现场普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审查案件听证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案件8件,同比上升700%,公开听证7件,不公开听证1件,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到。
八、院领导带头办案,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2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2件,占9.8%,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10件,占90.2%,同比减少0.9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09件,占89.34%;民事、行政检察类2件,占1.64%;公益诉讼检察类11件,占9.02%。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人次,同比上升200%。检察长列席1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16.67%;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83.33%。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办案质量稳步提高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人,同比上升52.38%;不捕19人,同比上升137.5%,不捕率37.25%,同比增加10.58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172人,同比上升3.61%;决定不起诉25人,同比下降43.18%,不起诉率13.13%;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46.15%。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91人,同比下降3.2%;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20人,同比上升100%;排在第三位的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10人,同比上升900%。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1人(妨害安全驾驶罪1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6.46%;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6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63人,占提出总数的100%,同比增加41.7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9.39%。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17件,同比上升6.2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7件,占监督数的100%,与去年同期持平。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件,同比下降58.3%;已纠正4件,监督采纳率80%。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件次,同比上升70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7件,占提出纠正数的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人,同比上升300%;同期已纠正3人,纠正率100%。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2人,同比上升200%;同期已纠正2人,纠正率100%。
二、民事检察办案力度不断加大,案件质量总体平稳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同比上升2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上升100%,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上升400%。法院同期采纳4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三)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同比上升100%。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支持起诉4件,同比上升100%。
三、行政检察办案规模提升,案件质量总体平稳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300%。法院同期采纳3件,占提出数的100%。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上升300%。法院同期采纳2件,占提出数的50%。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大幅上升,法院支持率进一步提高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同比上升325%。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2件,占立案总数的5.9%,同比减少6.6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32件,占立案总数的94.1%,同比增加6.6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28件,同比上升2700%。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7.1%;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6件,占92.9%。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15件为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6件为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5件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其他领域案件2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6月,对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件;判决支持1件,占裁判案件的100%。
五、涉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力度加大,成效显著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人,同比上升300%。
不捕1人,同比上升100%。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人,同比上升200%,不起诉1人,同比上升100%。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人,同比上升20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人,同比上升80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回访10次、心理疏导3次、家庭教育指导5次;开展社会调查及委托调查6次;开展法治巡讲10次;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移交控申部门2件,已同意救助1件;委托救助异地协作1件,共同帮助未成年人重返学校。依托“未检+公益诉讼”新模式,持续跟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行动,共同构筑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检察长带领干警走进齐齐哈尔市培智学校,开展“让折翼天使不再孤单”主题捐赠,为保障残障儿童贡献检察力量。六一儿童节前夕,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集合更多的力量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让法律的温度在未成年人中得到传递。
六、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27件,同比上升22.7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助推法治更暖民心。
七、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服务发展成效显著
(一)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涉众金融犯罪2人,同比上升200%,保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4件,同比上升100%;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6件,同比上升500%。
(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1人,同比上升100%。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后,检察长带案回访,帮助解决企业发展困难,检察官现场普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审查案件听证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案件8件,同比上升700%,公开听证7件,不公开听证1件,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到。
八、院领导带头办案,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2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2件,占9.8%,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10件,占90.2%,同比减少0.9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09件,占89.34%;民事、行政检察类2件,占1.64%;公益诉讼检察类11件,占9.02%。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6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人次,同比上升200%。检察长列席1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16.67%;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83.33%。